2007年7月1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村民过问环保 养猪要先“听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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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这可真是件新鲜事,村民养猪还要开个会征得邻里同意。”日前,湖南长沙金塘村的村民们受邀走进村委会,参加村环保促进会召开的“养猪场环保审批村民意见征求会”。
  近段时间,猪肉价格不断攀升,金塘村的养殖户熊湘声、陈聪和熊文斌分别计划开办存栏300头至400头的养猪场。根据《金塘村环境保护村规民约》的要求,村里限养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,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邻里同意。因此,这些养殖户在村环保促进会的督促下,特意征求周边村民的意见。
  意见征求会上,养殖户代表介绍了养猪场选址建设和污染治理的基本情况,并听取了环保专家的建议。养殖户代表一再表示,要对猪粪进行环保处理,不能因为养猪污染了村里的生活环境。
  村民代表罗炳成头一次参加这样的“听证会”。他高兴地说:“邻居办养猪场我有发言权,这还是头一次。这个促进会成立得好,环保村规民约制定得好。”
  长沙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,金塘村通过村民自治来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,增加了环保审批的透明度,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,减少了盲目性和随意性,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环境健康权、知情权和参与权,同时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。